景德镇蔡玲玲陶瓷艺术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
1、具有重要的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艺术瓷器;
2、景德镇蔡玲玲陶瓷艺术博物馆缺少的艺术瓷器品类;
3、各时代景德镇市的陶瓷珍贵艺术品;
4、具有代表性陶瓷作品;
5、根据陈列和研究的需要,有目的,有计划的征集其他类别的产品。
在有条件的情况下,努力以各种形式征集藏品,丰富馆藏。努力保障馆藏的历史连续性。
拟征集的藏品应先经专家小组评判,确定其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、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,方可办理入藏手续。
属社会捐赠或其他机构移送的,先经专家组评判鉴定后,符合入藏标准的办理入藏手续。确认不够入藏标准、无保存价值的,另行登记造册,设专库存放。
办理入藏手续时,必须注意收集和保存原始信息资料,认真做好科学记录,尽量保持藏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。专家评判鉴定记录应有参加鉴定专家的签名,专家评判鉴定记录应真实记载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见。
藏品确定入藏后,应确定藏品等级,然后填具藏品入库凭证,建立藏品档案卡。由馆长签字后收藏入库,并及时登记藏品总帐和分类帐,妥善保管。
景德镇蔡玲玲陶瓷艺术博物馆藏品入藏工作流程
1、藏品征集组负责藏品的征集工作,负责办理征集、捐赠、交换等有关手续。
2、对无偿捐赠者,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,对数量大、质量高的批量性捐献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举办专题陈列或出版图书。
3、对无偿交换的藏品,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报批文件、协议书和交接手续等,有偿交换的藏品要确定补偿金额。
4、征集入藏的藏品要组织专门的鉴定和价格评估,鉴定人员由馆鉴定专家和馆学术委员担任,必要时可聘请省文物局鉴定委员参加,鉴定意见须有三名以上鉴定人员签名。
6.藏品入藏必须详细记录文物征集情况和流传经历,做出认真准确的现状描述和完残记录,并进行照像、绘图、测量等工作。
7、完成上述征集程序后,向总帐管理员办理移交,总帐管理员须尽快对藏品进行登记、编号、制卡,并移交入库。
景德镇蔡玲玲陶瓷艺术博物馆